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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联盟的宗旨
《江苏省广播电视互联网联盟》,是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由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广电网、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连云港传媒网发起,江苏省广播电视系统十四家(名单附后)互联网站建立。联盟的宗旨:促进《江苏省广播电视互联网联盟》成员单位互联网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整体提升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 联盟的成员
1、 加盟条件
1)联盟成员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广播电视系统的互联网站。
2)联盟成员必须是所在城市的主流媒体。
3)联盟成员应具有互联网相关合法资质。
2、 成员发展
优先顺序是江苏省广播电视系统省、市级已建立的网站,县级市(县)已建立的网站。
3、 加盟方式
网站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4、 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 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 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C、 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轮流承办,费用自筹与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三、 联盟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
联盟联席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的总监(总编)或由总监(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将成为联席会议的正式代表,联席会议将每年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具有对联盟章程、联盟公约及联盟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可豁免某个成员的特定权利和义务。
(二) 联盟常务理事会
联席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代理联席会议的职能,负责落实与协调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和相关事宜,同时可以对联盟的紧急事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常务理事会具有联盟日常事务安排和紧急事务处理的最终解释权,在裁决争议和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常务理事会将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常务理事单位的条件:
1、有实力、有规模、有影响的联盟正式成员;
2、有意愿,有能力,有支持,承办联席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有支持,组织领导联盟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联盟的活动。
联盟将联盟秘书长单位设立联络处和远程工作交流平台,联络处将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联络工作及为联盟成员提供咨询服务,远程工作交流平台将作为联盟成员日常远程交流的使用工具。
(三)设立专业委员会(拟)
联盟设立新闻宣传与评奖委员会、网站广告经营委员会、增值业务委员会、大型活动策划委员会、技术应用委员会、联盟协调和战略发展规划委员会。
各委员会负责人将在联席会议中由联盟成员自荐、推荐产生,并自主承诺,联盟成员可自愿参与。各委员会将分别负责联盟的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媒体综合服务等工作,组织联盟成员相互交流经验,负责联盟大型活动的咨询和协调工作。
四、联盟的运作机制
联盟以民间协作体的形式对外出现,联盟统一向国内外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成员单位,统一维护联盟整体和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联盟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联席会议商定。常务理事会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联盟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他反馈信息,由秘书长单位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常务理事会将向大会提交联盟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联席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通过三分之二选票的提议将成为联盟的正式工作方案。
联盟成员在休会期间以联盟的名义与其他成员进行的联盟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必须符合联盟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
五、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1、联席会议
2、组织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
3、宣传与合作
4、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5、广告联动
6、联合技术开发
六、退出机制
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联盟。
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联席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联盟资格,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